1.范围
本标准对公司安全生产预警系统的建设原则、核心内容及建设过程作出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预警系统的建设,其他行业可参照执行。
2.术语与定义
本标准釆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2.1.公司安全生产预警系统
公司安全生产预警系统是指在全面辨识反映公司安全生产状态的指标的基础上,通过风险排查、风险管理等安全方法及工具,提前发现、分析和判断影响安全生产状态、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信息,定量化表示公司生产安全状态,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提醒公司 负责人及全体员工注意,使公司及时、有针对性地釆取预防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及后果严重程度,从而形成具有预警能力的安全生产系统。
2.2.安全生产预警指数
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是指将反映公司生产及事故特征影响指标,通过数据统计、建模、计算、分析,定量化表示生产安全状态,反映公司某一时间生产安全状态的数值。
3.基本要求
3.1.概述
3.1.1公司应结合自身特点,参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并运行公司安全生产预警系统。
3.1.2公司安全生产预警系统应包括:
——预警指标选择;
——预警指标量化;
——预警指标权重确定;
——预警模型建立;
——预警指数图生成;
——预警报告发布;
——预警信息系统建立。
3.2.建立原则
3.2.1公司应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风险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等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预警系统对安全生产管理决策的支持作用。
3.2.2公司应发动全员参与安全生产预警工作,将安全预警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机结合。
3.2.3公司每年应至少对预警系统的运行情况总结一次,对预警指标的选取以及预警指数模型进行优化,使之更加符合公司的生产安全状态;当公司预警系统与安全生产实际运行情况出现偏差时,应及时调整预警系统相关指标,并重新调整预警指数模型。
4.预警系统建立
4.1.预警指标选取原则
公司应建立适应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的预警指标体系,并满足:
——预警指标应能够描述和表征出某一段时间公司生产安全各个方面的状况及变化趋势,由动态和静态指标相结合;
发送到领导层、安全预警机构及各相关部门人员。
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图应采用曲线图的方式呈现,直观表征安全生产现状及发展趋势。当超过某一阈值时,图形可通过信号灯或显著颜色等及时报警。
系统应自动生成安全生产预警报告部分内容,应包含预警指数图、专项数据统计表、统计图形、指标构成、分析描述等,同时对报告分 析描述提供人工录入的功能。
- 4.问题整改
公司各部门应在收到预警指数图和预警报告后,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完成问题整改,并在系统中及时上报,保证预警系统的闭环管理。
- 记录
记录为非永久性记录,由安全部负责保管原件,保存期限为2年。
- 说明
安全部为本制度的主管和解释部门,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 附录
无。